近日,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印发《北京市“十四五”时期住房保障规划》,拟定了“十四五”时期主要发展目标,即“十四五”时期,全市力争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(间),公租房、共有产权住房各6万套,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、公租房、共有产权住房供地占住房用地比重分别不低于15%、10%、15%。
《规划》中明确力争规划期末公租房备案家庭保障率提高到85%,对各类优先家庭,依申请实现应保尽保,轮候5年以上的家庭优先给予保障。通过新建、改建、改造、转化、租赁补贴和盘活闲置住房等多渠道加大供给。分类设计以小户型为主的住宅型、公寓型、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,推广套内空间可变、灵活分割住宅建设,满足多子女家庭等多样化居住需求。
《规划》还提出,推动中心城区疏解提质,以功能重组优化人口分布和就业结构,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供应力度。高标准建设城市副中心,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,满足本区居民和迁入职工需求。畅通大型居住区与重点功能区、产业园区的空间联系,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供地规模与时序,在平原新城、产业园区周边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,满足就近居住需求。
本市将建立租赁住房土地专项储备和预选址制度,落实房地联动、一地一策机制,加强市区两级房源筹集和布局引导;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;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;探索在商办用地中供应一定比例的宿舍、公寓型保障性租赁住房。
此外,本市还将盘活中心城区成熟就业区域周边存量非居用地、疏解腾退房屋资源,利用绿隔产业用地、轨道交通上盖及周边区域建设保障性住房;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、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,以及“商改租”“工改租”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;研究定向安置房等社会存量房源转化使用;利用国有企业自有用地等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。
《规划》还特别提出要加强老城整体保护,持续推进核心区平房(院落)申请式退租、申请式换租和保护性修缮、恢复性修建。完成平房区申请式退租、申请式换租1万户,修缮6000户。推进100万平方米危楼简易楼改造腾退,以安置房开竣工、资金平衡地块整理为重点,严控改造范围、成本和补偿标准,实施“能进能退”的棚改项目库管理机制。
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